3月4日至5日,我局市场管理股一行4人到各乡镇检查指导我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。 在检查中发现,部分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没有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,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,还有一些销售网点没有在产品售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《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》,检查组同志对此提出了六点要求:①各销售网点要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,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;②各销售网点要做好销售信息登录和上报工作;③各销售网点设统一专柜、统一价格、统一标识、统一服务标准。做好售后服务,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、安装调试、使用辅导、上门维修等服务;④各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,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,做好家电下乡产品购买、退换等服务工作;⑤各销售网点应组织好货源,做到产品不断档、不脱销,满足农民购买需求。同时,严格按照生产企业中标的产品零售价格销售,不得随意提高价格;⑥各销售网点应诚实守信,不得拒开税票,产品标识卡随货同行,不得销售假冒伪劣、以次充好的产品欺骗消费者,不得出现市场垄断、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。 我局工作人员还对各销售网点业主进行了《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》信息登录现场操作指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