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,大力弘扬“团结共事、扎实干事、高效成事”的辰溪作风,经局党组集体研究,决定从2009年起,设立机关作风考核奖,奖金基数为每人100元/月,从严考核,如数兑现。 1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办公作息时间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特殊情况须履行请销假手续。实行上班签到制度,并对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。 ①请假不足1天,报办公室备案。请假1天(含1天)以上,一般工作人员由股室负责人审核,局分管领导审批;股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,局长审批;局党组成员由书记审核,局长审批。工作人员的请假情况,由办公室作好登记。 ②迟到或早退1次扣考核奖20元。 ③旷工1天扣50元,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,按国家有关规定作辞退处理。 2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、照章办事,不得刁难群众、以岗谋私。凡因违规违纪被投诉的,一经查实,每次扣考核奖50元。情节严重,依纪依规严肃处理,并扣发全年考核奖。 3、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“八条规定”,凡因违反该规定被县里公开通报批评的,扣发全年考核奖。 |